可燃品储存柜用于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液体、腐蚀性液体、毒害品、压缩气体气瓶等危险化学品的柜体,储存柜采用双层防火钢板构造,配备了防静电接地导线与通风孔,能够防火、防爆。
可燃品储存柜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单位应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选择符合要求的储存柜。
2、储存柜或柜组应独立设置,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产生火花的环境,周边1m范围内不应放置杂物;当多个存放性质相近可燃品的储存柜组成柜组时,相邻储存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m。
3、可燃品包装容器泄漏、渗漏时,应迅速处理,不应继续存放在可燃品储存柜内。
4、可燃品储存柜柜体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有效运行,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Ω,静电防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121585的要求。
5、按照GB15603的要求,可燃品不应与相应的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
特别注意:易燃液体不能与氧化剂、自燃固体、遇湿易燃物品等放在同一个可燃品储存柜内。
6、可燃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与其生产的可燃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可燃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可燃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