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晶品赛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
网站首页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全国客服热线
010-89959858
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技术文章
成功案例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主营产品:智能试剂柜,智能毒麻柜,智能真空吸尘地垫、纯水器、气象色谱、分析仪器、化学试剂管理柜
产品系列
智能试剂柜
冷藏试剂柜
智能药品柜
通风试剂柜
化学试剂柜
智能试剂柜
数据管理柜
智能毒麻柜
毒麻智能药品柜
JPG-100毒麻柜
晶洁智能真空清洁地垫
清洁车间地垫
智能地垫
吸尘地垫
智能真空清洁地垫
JJ-14智能真空清洁地垫
鞋底环境除尘系统
实验室洁净装置
JJ-16智能真空清洁地垫
JJ-18智能真空清洁地垫(进口)
JJ-20智能真空清洁地垫(双地垫型)
JJ-30智能真空清洁地垫(通道型)
可选件-消音箱
实验室纯水/超纯水系统
JPW-UP超纯水系统
JPW-U1/U2纯水/超纯水系统
JPW-T1/T2 纯水/超纯水系统
JPW-SE 纯水/超纯水系统
JPW-RO/EDI集中供水系统
JPW-M 多点取水方案
JPW纯水耗材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8系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9系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系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原子吸收火焰分光光度计
986系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990系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3系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原子荧光光度计
多道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
PF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PP柜
防爆防火安全柜
药品柜
离子色谱仪
毒麻柜
首页
>
技术文章
>
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规定
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规定
点击次数:3518 发布时间:2019-10-23
一、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储存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专库。该专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三)具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当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全国性批发企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药品储存点应当符合前款的规定。
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应当将麻醉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分别存放。
二、 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以及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的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四、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账册,实行专人管理。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上一篇:
关于药品柜的这些困惑你也有吗
下一篇: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返回列表
|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